鞍山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项目 环保工程竣工验收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鞍山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华信华方国际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鞍山分公司 建设地点:鞍山市铁东区东环路960号 环评单位:辽宁瑞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环评审批部门:鞍山市环境保护局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辽宁精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部门:华信华方国际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鞍山分公司 工程投资:670万元 环保投资:121万元 环评批复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0474.07m2,建筑面积1843m2,新建医疗垃圾处理生产线一条,医疗垃圾处理量为2920t/a。 实际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地址、建设规模与项目设计、环评一致。 建设情况:该项目已在2014年11月建成。 二、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情况 废水:生活废水排入大孤山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排入厂区建设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大孤山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医疗垃圾在密闭的设备中处理,上料工序设集气罩,医疗垃圾粉碎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经二级过滤膜过滤后由15米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食堂油烟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设施,声源全部在厂房内利用围护结构隔声。 固废:生活垃圾及一般固体废物全部送到垃圾处理厂安全处置,过滤膜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属危险废物,过滤膜作为医疗废物进行消毒处理后送到垃圾处理厂安全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 废水:监测报告表明项目为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标准。 废气:监测报告表明车间废气排气筒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厂界废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 噪声:监测报告表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对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规范存放、分类处理,对过滤膜作为医疗废物进行消毒处理后送到垃圾处理厂安全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中有关要求执行并交有资质单位妥善转移、处置,生活垃圾及一般固体废物全部送到垃圾处理厂安全处置。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本项目主要污染物COD\氨氮排放量均符合环评批复总量控制要求。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全本查询方式:华信华方国际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网站hxhfgjhb.com
附件:
华信华方医疗垃圾处理项目验收公示12.10.doc
华信华方国际环保鞍山分公司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pdf
华信华方医疗垃圾处理验收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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